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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土地将允许流转


胡锦涛前日在安徽视察时,高调宣布了即将于下周召开的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上作出的允许农村土地买卖交易的决定,「我要明确告诉乡亲们……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係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要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这是中共领袖首度提前向世人公告中央全会的决议内容,表现了胡锦涛对把握全会方向的信心(在中共历史上高层确定的决议还未曾试过遭中全会推翻的)。

土地私有化闯敏感禁区

土地所有制问题,在内地一直是一个敏感的禁区。中国现行宪法明文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由于不承认农民的土地产权,也就谈不上农地的买卖,三中全会要突破的,正是这一樽颈,但仍用「流转」这一暧昧用词来替代「买卖」。

中国自从30年前解散人民公社后,计划模式已退出农村,但土地所有制的桎梏却限制了资本模式的进入,于是令农村发展出现了「真空」。三中全会的决议,被解读为土地私有化的开端,将是继《物权法》后又一次所有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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