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古典主义的复苏——中海·塞纳丽舍
新古典主义的造型风格(NEW—CLASSICAL
STYLE)是一种从18世纪60年代开始流行的建筑造型风格,曾经广泛流行于欧美的多个国家。这种风格还可以细分为狭义与广义的两种新古典主义。新古典主义的源头是古典(CLASSICAL),泛指西方的传统风格。CLASSICAL有它的特定的历史意义,意指公元前古希腊所达致的高度文明的社会制度,文化和艺术品位,它一直影响欧洲各个时期的建筑风格,在以后的罗马建筑,和欧洲的罗马式(ROMANESQUE),歌德式(GOTHIC),文艺复兴(RENAISSANCE),巴罗克(BAROQUE)及意大利的人文主义(MANNERISM),都看到了古希腊风格的重复、放大和演变。及后到十八世纪,当建筑风格已经演变成过分繁琐和浮夸时,人们才再度把视线转移到古希腊建筑的基本、简洁和洗练,这一时期的思想称为希腊复兴(GREEK
REVIVAL),亦即新古典主义的先驱。这种摒弃浮夸,回归简朴、理性的趋向逐渐发展成十九世纪初的新古典风格。建筑物的体量简洁呈长方体,柱身(COLUMN)和柱顶(ENTABLATURE)的比例和造型严谨地遵照古希腊的制式(ORDERS),除此之外没有多余造作的修饰造型,这些都是新古典主义的精神。狭义的新古典主义开始主导当时的建筑流行风格。后来西方建筑经过现代主义(MODERNISM)和工业革命的洗礼和新建筑科技的影响,新古典建筑更趋向简洁,但在遵守古典格式的前提下,仍不失其魅力。当今国外就有不少著名的建筑事务所是以“新古典”作为主导的设计风格,包括ROBERT
STERN,HARTMAN&COX,DIMITRIPORPHYRIOS,MOORERUBBLE
YUDELL等等。
然而令人沉醉的新古典主义建筑并不遥远,由亚洲知名香港华艺公司和香港黄梁顾建筑师事务所共同设计完成的“中海·塞纳丽舍”就完全沿袭了新古典主义的建筑风尚。
“中海·塞纳丽舍”住宅项目主要由中等高度的10,11层建筑,也有少量四层高的别墅。在不太高大的建筑体量上施以新古典主义风格尤为合适,而且当今国内、外以古典作为主导设计风格而享誉的住宅群也不少,故此,在建筑风格的营造上,包括尺度感(SCALE),比例(PROPORTION),韵律(RHYTHM),及建筑体量的整合(VOLUMETRIC
ARTICULATION),加以适量的修饰细部作为渲染(如花盆铁花和铁饰等),务求达到貌似兼神似的新古典主义风格。
新古典主义风格首先通过三段式的住宅大楼建构来体现:
古典建筑来源于原始建筑单元。即楼身(COLLIN)的配搭和布料,其中包括多力克(DORIC),爱奥尼(IONIC),塔士干(TUSCAN),克林斯(CORINTHIAN),及复合式(COMPOSITE)等五种主要制式(ORDERS)。这些制式都规定柱饰由三大部分组成,包括柱础(COLLMN
BASE)柱身(COLLMN SHAFT)和柱头(COLLME
CAPITAL)。中海·塞纳丽舍住宅大楼的立面处理亦是这种段式(TRIPARTITE)为依据,把大楼分为屋顶,中断标准层以及底层底座三部分处理。墙身主要为素色粉面(STUCCO
FINISH),为了打破单调格局,其中还融入了轻微的深浅和色彩变化,流露更明晰的生活气息。
同时,在各部分的处理上对这一风格进行延展及扩大,比如:屋顶用复式坡度的法式造型(MANSARD
ROOF)和阁楼天窗(DORMER
WINDOW),立面线条与屋顶在空间与色彩上完美结合。建筑底座以光面石灰岩饰面形成厚重的感觉,通过优越的物料质量及精致的线角沟槽,表现高尚精品住宅的概念,建筑底层配合景观水体设计,空间尺度亲切宜人。标准层则以室内平面实用性为主导,简朴中蕴含韵律。通过转角窗,锻铁栏杆以及带形或柱形元素形成丰富光影效果。而法式小阳台既扩展生活空间,也令平板的室内空间顿添欧陆色彩。
“中海·塞纳丽舍”不强调哗众取宠的浮夸造型,在紧扣法式风格的大主题下,通过对建筑细部的深化和雕琢以提高建筑的品位。而区别于一味粗糙、简陋的抄袭。两大设计公司所提倡的“深化”有异于“简化”,它是经由研究和过滤、通过“抽象”和“重组”的方式,最后达致纯粹和洗练的造型,把纯古典主义的臃肿去芜存菁,更好的符合当代生活气息,更好发扬“新古典”精神;融入了专业设计思考的“中海·塞纳丽舍”所引用和提倡的新古典主义风格最终所要达到的效果是在古典中蕴含现代气息。
